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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內容
教養理念
一、生活照顧
二、成長過程與人格養成
三、培養興趣,建立信心
服務對象
本院可服務床數為56床,收托安置對象為3歲至18歲並符合下列規定者:
服務費用:依各縣市政府委託契約辦理
收容辦法
一、生活照顧
- 提供生活照顧
- 建立良好的衛生生活習慣
- 自理生活能力的養成
二、成長過程與人格養成
- 學會處理自己的情緒
- 擁有關懷、付出的心胸
- 正向、樂觀的思想
三、培養興趣,建立信心
- 輔導學業及穩定就學
- 協助發掘興趣及優勢
- 培養才藝與專長
服務對象
本院可服務床數為56床,收托安置對象為3歲至18歲並符合下列規定者:
- 各縣、市政府轉介安置之兒童及少年。
- 父母雙亡,無親人撫養者。
- 父母一方死亡,另一方罹患重疾需長期治療且無教養能力者。
- 父母雙方或負教養責任之單親為身心障礙者且無工作能力者。
- 父母經刑事判決確定入監執行中。
- 家境貧困之兒童、少年,需安置教養代為照顧者。
- 兒童、少年及其家庭有其他依法得申請安置保護之情事者。
服務費用:依各縣市政府委託契約辦理
收容辦法
1.各縣市政府轉介。